提供者手册

优先人群

心理健康–成人

为了成为成人优先小组的成员,一个人:必须符合联邦关于严重精神疾病的定义;必须年满18岁(或在特殊教育中为21岁以上);必须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重度情感障碍,精神病性NOS或边缘型人格障碍(DSM-IV或美国精神病学协会指定的后继文件,诊断代码295.xx,296.xx,298.9x或301.83) ;并且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治疗记录),B。(功能级别)或C.(并存条件或情况)。

  1. 治疗史
    1. 过去两年内目前在州精神病院居住或出院;要么
    2. 在过去两年中,两次进入社区或教养性住院精神病科或住院服务,共20天或以上;要么
    3. 在过去的两年中,有五次或更多与面对面或移动危机或紧急服务的面对面接触;要么
    4. 在过去两年中连续一年或以上参加社区精神卫生或监狱精神病服务(每季度至少一个服务单元);要么
    5. 在过去六个月中至少有三次错过预约,无能力或不愿意维持药物治疗方案或非自愿地对门诊服务的经历证明了零星的治疗过程;要么
    6. 在过去的两年中,由初级保健医师或其他非心理健康机构的临床医生(例如,老年领域机构)提供了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精神疾病治疗。
  2. 运作水平
    1. 全球功能评定量表评分为50或以下。
  3. 并存情况
    1. 并存诊断:
      1. 精神活性物质使用障碍;要么
      2. 智力低下;要么
      3. HIV爱滋病;要么
      4. 感觉,发育和/或身体残疾;要么
    2. 无家可归;要么
    3. 从刑事拘留中释放。

除上述内容外,任何在评估前12个月内达到非自愿治疗标准的成年人都将自动分配给高优先级人群。

心理健康–儿童和青少年

  1. 儿童和青少年优先组1包括满足以下所有四个条件的人员:
    1. 年龄:出生至18岁以下(或18至21岁,并已加入特殊教育服务)。
    2. 当前或过去一年中的任何时间进行的DSM-IV诊断(不包括仅诊断为智力低下或精神活性物质使用障碍或“ V”代码的诊断),导致功能障碍,从而严重干扰或限制了儿童在家庭,学校或社区活动中的角色或功能。
    3. 从心理健康和以下一项或多项中获得服务:
      1. 智力低下
      2. 儿童与青年
      3. 特殊教育
      4. 毒品和酒精
      5. 少年司法
      6. 健康(孩子患有慢性健康状况,需要治疗)
    4. 被当地机构间小组(例如,CASSP,Cordero工作组)确定为需要精神卫生服务。

    除上述内容外,在评估之前的12个月内达到非自愿治疗标准的任何儿童或青少年都将自动分配到该优先组。

  2. 第二优先级与由于以下原因而有发展为严重情绪障碍风险的儿童有关:
    1. 父母的严重精神疾病
    2. 身体或性虐待
    3. 药物依赖
    4. 无家可归
    5. 推荐给学生援助计划

请参阅第IV节“报告”以获取有关心理健康服务绩效结果管理系统(POMS)数据收集的说明。

毒品和酒精

毒品和酒精治疗服务的重点人群包括:

  • 孕妇和有子女的妇女
  • 静脉吸毒者
  • 青少年
  • 患有严重疾病的人,例如肺结核和艾滋病毒/艾滋病
  • 精神病药物滥用者